1. 推薦甄試


組別 招生名額 初試權重 複試權重 同分參酌
一般生不分組 4人
書面審查(50%)
口試(50%)
1. 口試
2. 書面審查

報考資格 依本簡章總則報考資格規定之。
繳交資料 除簡章共同規定繳交報名資格審查資料外,另須繳交下列書面審查資料:
1. 研究計畫3份。
2. 哲學研究報告3份。
3. 教師推薦信2封(由推薦人本人逕寄本所所長)。
其他規定 1. 甄試表現優異者,可視情況給予獎學金。
2. 經錄取就讀本系(碩士班)之研究生,應參加本校所舉辦之碩一英文能力(TOEFL ITP)測驗,未達標準者應依系所規定完成補救措施。惟碩一新生相關英文檢定成績(如:TOEFL ITP、TOEIC、IELTS)已達本校文學院大學部畢業英文門檻者得免參加前開測驗考試。
考試日期及地點
正取生報到日期
請參照當年簡章資訊